业内观察

  •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内观察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台五项举措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来源: 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联网平台
  • 时间:2017-03-2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台了《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五项举措、14条意见降低交易成本,方便市场主体,提升服务效能,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举措一:降低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1.适当降低工程建设领域投标保证金缴纳标准。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由最高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降为最高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由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降为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人民币。

  2.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保证金项目,在招标文件中一律不许设立。依法收取的投标保证金,积极推行银行保函的缴纳方式。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取消网员收费,除平台信息服务费外,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举措二:推行网上办事,提升服务效率

  5.推行网上预约办理,提升掌上信息服务水平。

  6.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实现“网上全公开、网下无交易”,今年6月底实现全流程电子化覆盖率80%。

  7.继续推行“无纸化”交易,今年年底前,取消进场交易项目所有交易活动环节的纸质材料,节约资源,降低成本。

  举措三:完善服务功能,优化简化服务流程

  8.推进服务标准化。开展推进服务标准化创建年,完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9.简化服务流程。取消会员主体资格注册原件核对、投标保证金退还前审核工作,简化会员主体资格注册登记、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0.规范服务行为。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行使任何审批、备案、处罚等行政监督管理职能;不得违法从事或强制指定招标、拍卖、政府采购代理、工程造价等中介服务;不得非法扣押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不得违法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相关手续。

  举措四:推进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1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网上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方便市场主体查询。

  12.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数据库和验证互认机制,今年10月底前,市场主体在省内其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注册登记的信息,无须在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重复登记和验证。

  13.实现省内CA互认,今年10月底前,实现全省范围内“一地办理、全省互认、全程通用”。

  举措五: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容缺机制

  14.完善招标项目受理登记容缺机制。对尚未完全具备发包条件的招标项目,在满足法定的招标条件前提下,先行办理进场交易项目登记手续和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补齐相关手续。为国家和省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扶贫开发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更快更好地服务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