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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1日起 邢台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将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 来源: 长城网
  • 时间:2018-03-27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今年,邢台市将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11月1日起,依托第三方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实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规范交易活动,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实现公共资源领域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型。

  据悉,为实现这一工作目标,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加快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和应用。升级邢台市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实现数字证书登录功能(4月底前完成);对各类进场交易项目在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及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测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系统进行完善、优化(5月底完成);对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市场主体进行培训(6月底前完成);试运行全流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7月底前完成);全面运行全流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11月1日后发布招标公告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逐步取消电子介质文档、纸质文档并存的“双轨制”现象,实行全流程电子介质存档。

  加快配套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强数字证书应用,4月1日起,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完全切换为“数字证书登录”运行方式,切实加强数字证书的应用(3月底前完成);完善保证金系统,实现开标时系统自动核验投标人保证金到账情况,使保证金退付在系统上运行,实现“一键清退”功能,切实提高保证金的安全性和保密性(4月底前完成);开发档案综合管理系统,对电子交易各类资料实行分类整理、自动归档,及时备份,确保电子档案安全,查询便捷(5月底前完成)。

  加强资源整合。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软硬件资源,防止铺张浪费;确保开评标室有稳定的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接入,保证开评标需要,为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交易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5月底前完成)。

  健全相关制度,优化制度环境。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平台运行的有关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电子开标、投标、评标、电子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以及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信用评价和考核制度。按照《“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有关要求,合理简化和缩短有关程序和时限要求,为推广应用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提供制度支持,确保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在规章制度约束下运行。(9月底前完成)